重要政策信息专报〔2023〕第14期

年度:2023 期次:14 发布日期:2023-08-31 15:14 浏览次数:1884 作者:商洛市政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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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3年7月18日

 

近日,为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提出,编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对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取消。需要保留或者新增的行政执法事项,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健全问责机制。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对不按要求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提出,要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压减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罚。积极推行“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环节、结果等全过程网上留痕,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应急管理部要强化对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3年7月24日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与银行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渠道。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大力推广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经验做法,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积极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23年7月28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确立了近期发展目标。2023—2024年轻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4%左右,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25万亿元。重点行业规模稳中有升,主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新增长点快速发展,推广300项以上升级和创新产品,轻工百强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升级50个规模300亿元以上轻工特色产业集群。轻工业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作用更加凸显,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稳步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成效扩大,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工作方案》以稳增长为主线,以重点产业为抓手,以主体培育为重点,以产业链提升为核心,提出着力稳住重点行业、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充分激发内需潜力、积极稳住出口优势、推动产业生态协调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6方面任务。开展“百企千县万村美丽家居”行动,推动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进乡村。加快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进一步壮大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引导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普、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功能性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消费市场。实施推动食品工业预制化发展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方便食品、自热食品、米面制品、预加工菜肴等产品形态。培育一批轻工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推动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探索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开展园区结对、企业结对、订单结对,鼓励有意愿的地区举办制造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促进转移项目落地。

《工作方案》提出,一是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轻工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加强标准引领。每年制修订轻工领域标准300项。加强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提升标准制修订效率和质量水平。三是加强人才支撑。支持举办行业性创新创业大赛、轻工大国工匠推荐活动。开展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举办石雕、陶瓷、鞋类设计师等职业技能竞赛。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省会商交流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轻工业生产效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加大产业发展政策要素保障,帮助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间:2023年7月18日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

《通知》提出,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一是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燃气、供水、供热、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上下小道等,开展住宅外墙安全整治。全面整治小区及其周边的绿化、照明等环境。大力推进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改造建设,丰富社区服务供给。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二是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要采取分包到片、责任到人等方式,组织管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对老旧小区安全状况进行体检评估,以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以及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各类管道管线等为重点,全面查明老旧小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确定安全管控和隐患整治方案,并作为优先改造内容加快实施整改,确保老化和有安全隐患的设施、部件应改尽改,指导有关技术机构做好检验技术支撑,加快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一老一小”等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强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统筹建设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完善老旧小区“一老一小”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或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四是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聚焦需改造、已开工改造、完成改造的小区和户数等主要目标指标,扎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通知》提出要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于2023年启动居民意愿征询、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统筹养老、托育、教育、卫生、体育及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等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设施增设或改造项目,做到计划有效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同步推进实施。各地将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提供给本级有关部门、相关专业经营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指导市、县通过划分水电气热信等管线设施改造中政府与管线单位出资责任、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动员居民出资等渠道,强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市、县要形成2023年改造计划项目清单,及时准确报送改造进展情况,避免漏统、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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